出国旅行紧急情况的处理
紧急情况的处理:
1)护照丢失:若护照丢失,应先向警察局报案,然后到大使馆申请补发,但需2寸照片和一定时间。为防万一,请准备几张照片,并记下护照发行机关的名称、日期和号码等,并准备几份护照复印件。
2)遗失行李:出外游览,流动性很大,小偷无所不在,抢劫也时有发生,因此现金、相机、首饰、手表等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,步行时,注意歹徒从背后抢劫,离开游览车、酒店、餐厅时,最好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;如在车站、机场或旅馆丢失了行李,应及时报告有关服务机构,但根据法律,旅馆不为此承担责任,如在其它地方丢失应报告警察;请出国人员注意防盗(包括行李和随身贵重物品),尤其是在大城市和闹市区。
3)在机场办妥行李托运后,个人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行李标签,以便在到达站行李未到时向机场行李挂失处凭单登记,如遗失托运标签产生的损失只能自负,另请不要在托运行李中夹带违禁物品和贵重物品如相机、现金、字画等。航空公司赔偿丢失行李的款额有上限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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